2021年,由自治区公安厅督办的X市徐某等20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重大职务侵占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共计十三项罪名的案件中,李律师作为被告人吴XX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涉及8000万元重大职务侵占、致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案的辩护人。因该案在X市具有较大影响,李律师代理后,经全案审查,以无罪观点作为辩护总基调分阶段侧重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给予剔除。审判阶段,在一审法院连续七天的法庭审理中,辩护人在法庭中通过充分的法庭发问,质证、针对性辩护,使同案被告对委托人不利的证词得到了更正,一审法院采纳了部分观点,认为不构成黑社性质罪,但职务侵占罪成立,可按从犯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此案经被告人上诉,检察机关也以量刑过轻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公开审理后,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全部观点,实现了“全案不构成黑神会性质组织”“职务侵占不成立”,宣告被告人吴XX无罪。
此案的成功无罪辩护,,彰显了辩护律师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超强的刑事诉讼理论与法庭辩护技能,使辩护人的无罪代理之路再添新的业绩。